日期:2012-11-17 |
日前,经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格审核并予公示,名臣股份被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连续八年(2002-2009)“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荣誉称号,是继2002年后连续8年喜获该荣誉。又一次获得该殊荣,标志着名臣股份合同信用管理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,企业的诚信品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。该荣誉的获得,既是对公司恪守诚信、规范经营的有力印证,也是对公司优秀品牌信誉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,将为进一步巩固企业形良形象、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。
据悉,“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公示活动是省工商局对企业合同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,旨在促进企业弘扬诚实信用的道德风尚,建立企业信用体系,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。本次评比,是依据《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》规定,成立以省工商局、省建设厅、省质监局、省地税局、省国税局、省消协和银行等部门参加的省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单位评审委员会,对全省自愿申报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的单位,严格依照程序评审并予公示。
名臣股份自成立以来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公司关于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、强化合同管理机制、加强公司合同信用建设。经过十六年的发展,名臣人深刻理解“人无信不立,企无信不兴”这一信条,并以“以质量求生存,以诚信求发展”作为经营理念,把“全心全意,至真至诚”作为企业口号;深深的把“诚信”植根于每一个名臣人的心中,把“诚信”贯彻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。近年来,名臣股份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主线,全面贯穿到企业管理中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信誉度,连续就合同管理出台了合同履行审批流程规定、合同登记台帐、合同档案管理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和合同印签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。通过采取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,明确合同管理职责;严格依法签订和履行各类合同;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措施,公司防范控制合同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,除法定可以变更和解除的外,合同履行率达100%,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,也树立了企业的诚信口碑。
“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荣誉称号是诚信企业的金字招牌,是对企业信用的最权威评定。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兴业之本,更是企业塑造品牌的立足之本。名臣股份把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作为打造成社会诚信的标榜,积极做好诚信体系建设,为打造“诚信汕头”和促进粤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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